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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提醒
发表时间:2021-09-15     阅读次数:     字体:【

响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提醒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和泉州市相继报告本土相关病例。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切实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提出如下防控措施:

一、请市民关注福建省发布的疫情情况。8月30日以来有福建省厦门市和泉州市旅居史的来响返响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镇区及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镇区、车站做好信息登记、体温检测、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8月30日以来有福建省厦门市和泉州市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来响返响人员,须进行14天(自离开疫情地区之日起)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健康监测,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三、8月30日以来有福建省厦门市和泉州市的来响返响人员,要接受信息核查登记,如实提供行动轨迹,第一时间接受核酸检测,配合落实我县医学观察措施。

四、请广大市民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病例报告的地区。持续坚持个人防护“三件套”“五还要”。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在日常的工作、生活、学习中,应持续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个人卫生的防疫“三件套”;牢记防护口罩还要继续戴、双手还要经常洗、社交距离还要留、窗户还要尽量开、咳嗽喷嚏还要遮的防护“五还要”。

五、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所有“两站一码头”和转运点、各类医疗机构和诊所、边检、餐饮场所、农贸市场、学校及培训机构、养老院、福利院、宾馆、大型商超、影剧院、会议场所、垃圾收集点等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场所以及重点人群,必须严格落实测体温、戴口罩及苏康码查验。

六、请市民继续保持高度的防控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公筷制、常通风、“1米线”、咳嗽礼仪等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七、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凡是年满12周岁(含)且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人群,都应积极主动预约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

八、请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做到三不(不直接回家、不参加聚会、不到娱乐场所),立即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并主动告知28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过程要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接触他人。

响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提醒:凡8月30日以来有福建省厦门市和泉州市来响返响人员,主动向所在镇区、单位报告,主动配合落实我县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医用外科以上口罩,立即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近期请市民不要前往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福建省莆田市、厦门市、泉州市。

响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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