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自即日起,县纪委监委决定面向社会集中征集涉及粮食领域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举报受理内容
1.收购环节中,虚开结算凭证、虚增粮食重量、虚构交易,骗取国家收购资金;搞“转圈粮”,骗取国家财政补贴和价差等问题;
2.销售出库环节中,将宜存粮食作为不宜存定向销售,从中谋取不当利益,损公肥私;违规处置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粮食,导致违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等问题;
3.存储环节中,擅自动用、违规盗卖,直接以资换钱等问题;
4.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等问题;
5.其他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问题。
举报受理方式
1.电话举报:0515-86883291。
2.来信举报:盐城市响水县双园路36号,响水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224600。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如实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将依法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涉及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的投诉举报,迅速处置,快查快办,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说明情况或交代问题的,依法依纪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顶风违纪、拒不交代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中共响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响水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