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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城乡低保政策
发表时间:2024-05-09     阅读次数:     字体:【

响水县城乡低保政策

发布日期:2024-05-09 08:39来源:响水日报浏览次数:110[字体: ]

申请条件:经镇人民政府认定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申办流程:最低生活保障按照申请、受理、核对、审核、确认、发放等基本程序进行。具体办理程序为:低保申请→镇社会救助分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家境调查→镇民政办(社事局)审核→审核结果公示→镇人民政府确认→长期公示→资金发放。

保障标准:2024年城乡低保标准为750元/月。

管理模式: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年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家庭收入来源等情况,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实行分类管理。定期复核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复核情况及时办理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减发、增发手续。

咨询电话:响水县社会救助中心

0515-69817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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