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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 建筑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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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9-1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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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响水日报 更新时间:2020-09-11 | 1、 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新工人进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程序是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班组。上岗必须配挂工作卡。 3、 工地电工、焊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机械操作工等都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 “三违”行为: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5、 戴安全帽必须系好扣带;安全带必须锁扣牢靠,要高挂低用;安全网不能破损,要绑扎牢固。 6、 现场作业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及打赤脚。 7、 “四口”(通道口、楼梯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防护严禁随意拆除。 8、 “五临边”(坑井边、梯段边、楼层边、阳台边、屋面边)操作,防护设施要严密。 9、 “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10、 建筑工地要具备“五小设施”:宿舍、食堂、厕所、浴室、活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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