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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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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10-1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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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响水日报 更新时间:2020-10-16 | 为扎实做好全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保险年度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不含在校学生),每人为350元;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每人为250元。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 三、参保缴费方式 1.续保人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缴费,或到响水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柜面缴费,也可以手机下载“我的盐城”APP、税务部门提供到村居的POS机缴费。续保人员个人信息有误的,或学生转为一般城乡居民的,凭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下同)到所在镇区合管办或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信息变更,再按上述方式缴费。 2.新参保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镇区合管办或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参保登记和信息录入后,再按上述方式缴费。 3.本县中小学生(幼儿园)等全日制在校学生参保登记和保费缴纳,由县教育局负责。 四、参保缴费期限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从2020年9月1日开始到2020年12月30日结束。请在规定缴费期内及时缴费,以免影响医疗保险待遇享受。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 响水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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