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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守冷链食品检测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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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12-0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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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响水日报 更新时间:2020-12-04 | 本报讯 (通讯员 何正国)近日国内有的地区出现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新冠病毒现象,给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敲响了警钟。连日来,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决贯彻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严格按照省《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严把冷链食品关口。 强化精准宣传引导。该局第一时间与公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组织人员下发到各冷链食品经营户手中,并在农贸市场重点经营场所进行张贴,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进行宣传。要求所有进入本辖区内或在本辖区内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相关产业链的进口、国产冷链食品(含外包装、环境等)都要接受核酸检测,经检测合格后的冷链食品方可出售;所有相关从业人员到指定卫生院进行免费采样检测,没有通过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市场。 全面排查冷链食品经营主体。联合公安、商务等部门,组成5个检查组,分别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全县冷链食品经营户及冷库进行地毯式挨户入库检查,重点检查证照是否一致,存储进口冻品的产地证书、检验检疫手续、贸易合同、发票等相关单证是否齐全且真实有效,单货是否相符,主动掌握流入本辖区内每批进口冷链食品的相关信息,严防走私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国产的冷链食品同时进行了检查,对不能出具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的冷链食品予以封存。同时做好相关从业人员摸排工作,及时联系疾控部门和镇区卫生院对冷冻食品、冷冻食品包装物和经营人员及相关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样本提取,确保所有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应检尽检”。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通过不间断巡查,严禁冷链食品经营主体销售未经检测的冷链食品,严禁未经核酸检验的人员从事冷链食品销售,对不执行相关规定的将依法立案查处,全力确保冷链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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