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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犬只管理 依法文明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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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12-0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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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响水日报 更新时间:2020-12-05 | 依法文明养犬是市民良好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社会道德诚信的体现。为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保障市民健康和人身安全,县有关部门将进一步严格规范犬只管理,外出遛狗民众必须使用牵引绳,避免近距离接触人群,要随身携带工具,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对未按规定栓养的犬只,县公安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收容,并对犬主或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居民发现流浪犬或未栓养犬只,可拨打110报警或拨打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周警官电话:13962012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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