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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总工会:倾力为农民工解薪“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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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12-1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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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响水日报 更新时间:2020-12-10 | 本报讯 (记者 蒋大勇 通讯员 王甲科 刁洪斌)连日来,县总工会联合全县各镇区、各部门建立健全受理农民工欠薪信息平台,依法维权联动工作机制。目前,已协调相关部门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1件,协调处理完成案件11件,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全部得到解决,1100余名农民工权益得到保障。 健全组织体系,成立了响水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社、住建、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制定工作方案,出台《响水县关于开展全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明确检查重点、实施步骤及工作措施和要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构建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加快处理进度,防止出现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突发事件,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调互动、保证时效。 完善服务机制,将工作阵地前移,进一步提升基层工会服务能力。充分发挥镇区工会基层维权平台作用,将每个镇区工会细化成维权主阵地,全面受理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投诉,及时将收集到的欠薪信息报送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帮助核查和解决所欠工资。同时,引导农民工学法、懂法、用法,了解维权程序,发放《响水县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维权资料13000余份,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治氛围,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突出问题排查,联合县人社、住建、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组成检查组,重点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建筑工程承包和分包是否合法、是否依法组建工会组织以及农民工是否依法加入工会组织等情况依法逐户进行检查。对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或者瞒报拖欠、克扣工资数额的用人单位,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依法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强化督查治理,进一步加大县人社、公安、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协调配合力度。落实镇区、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重点是督查政府性投资项目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情况,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对建设单位严格实行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建设单位按工程总价款的3%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拒不支付农民工报酬的建设单位,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过依法严厉打击,形成了“欠薪入罪”的威慑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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