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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古建筑、博物馆消防安全治理标准》(二)
发表时间:2020-12-14     阅读次数:     字体:【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响水日报 更新时间:2020-12-14

四、消防安全疏散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设置形式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保持畅通,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2、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并保持完好有效;3、应急广播完好有效;4、外墙门窗未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五、消防设施

1、按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火灭火消防设施;2、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与具备资质的维保企业签订维保合同,安装应用“江苏省消防维保监督系统”,每月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每年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六、消防培训演练

1、消防安全制度明确规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不存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只上墙不实施现象,无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缺乏操作性现象;

2、依法依规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无员工未接受上岗前、换岗前和日常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现象,无教育培训内容不贴近工作和岗位消防安全实际现象,无消防演练走过场现象,无应实施综合性消防演练而只组织一般性演练现象,无对消防演练不做记录、总结现象;3、员工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和技能,员工无不熟悉岗位火灾危险性现象,无不会检查消除身边火灾隐患现象,无不会扑救初起火灾现象,无不会自救逃生和组织疏散现象,消防岗位从业人员无不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现象;4、应在单位主要出入口设置“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

(县消防救援大队供稿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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