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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
发表时间:2020-12-28     阅读次数:     字体:【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响水日报 更新时间:2020-12-28

一、制定并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员,成立志愿消防队伍(微型消防站),制定并落实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配合公安派出所、居(村)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工作,落实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事项。

三、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四、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保障消防车作业场地不被占用。

五、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完好有效,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室外水泵结合器、防火门等。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七、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发现火灾及时报警,积极组织扑救,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事故调查。

八、落实楼长制度,并按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九、重点治理项目:加强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管理,确保畅通不被占用;加强电缆井、管道井管理,层层封堵缝隙、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堆放可燃物;加强电动车充电棚、桩建设,规范住户充电行为,杜绝进楼入户充电现象;加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检查与管理,发现破损立即修复,严禁贴临部位堆放可燃物、设置充电棚,严禁违规动火,严禁在周围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裙房楼顶空调设备检查维护;维修作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底层商业网点监督管理、督促其履行主体责任:严禁“三合一、二合一”等场所消防隐患存在。

十、完善消防档案、消防台账。

(县消防救援大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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