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块焦点
>>
健康安全
建筑工程危险源识别及预防措施
|
发表时间:2021-03-19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
作者:佚名 来源:响水日报 更新时间:2021-03-19 | 一、重大危险源的识别 建筑业属于流动人员从事流动性作业、工序复杂、危险因素较多的行业,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建筑行业特性,结合所承担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建筑结构、类型、规模、高度、施工环境、施工季节等特点,从人、机、料、法、环等因素综合分析,依据总队《体系文件》,结合本项目特点,所识别的重大危险源,归纳为7类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重大危险源:1、高处坠落;2、物体打击;3、机械伤害;4、触电;5、坍塌;6、中毒;7、火灾。 二、对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1、高处坠落——凡在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作业,建筑物四口五临边、攀登、悬空作业及雨天进行的高处作业,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的作业点和工作面。2、物体打击——高空坠落及水平崩溅物体造成人身安全伤害的。3、机械伤害——机械运转工作时,因机械意外故障或违规操作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机械损害的。4、中毒——指化学危险品的气体、物体、粉尘、一氧化碳、电焊废气等,由呼吸、接触、误食及食用变质或含有有害药品的食物造成的中毒,并对人身造成伤害的。5、坍塌——基坑开挖、脚手架、模板搭设与拆除,施工层超负荷堆放,机械使用不当,造成的坍塌,对人身或机械造成伤害或损害的。6、触电——工程外侧边缘距外电高压线路未达到安全距离,用电设备未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保护设备性能失效,移动或照明使用高压,违规使用和操作电气设备,对人身造成伤害或损害的。7、火灾——电气设备线路安装不符合规定,绝缘性能达不到要求,未按规定明火作业,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不符合要求,对人体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 三、危险源的综合预防、控制措施 (一)对重大危险要采取“两个控制”,即前期控制、施工过程控制。1、前期控制:工程开工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时,针对工程的各种危险源,制定出防控措施。2、施工过程控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整改。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1、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杜绝一切人为事故的发生。2、加强对施工人员队伍的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素质和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3、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专业知识培训。4、严格加强各种危险源和管理工作,结合工程特点,针对确认的危险源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
|
|
上一篇:火灾自救常识
|
下一篇:我县收听收看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视频会
|
Copyright © 2016-
中共响水县委宣传部 All Rights Reserved.
网址:www.jsxsxcw.gov.cn
|
中共响水县委宣传部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详情咨询:中共响水县委宣传部 0515-86883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