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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医保参保人的一封倡议书
发表时间:2021-04-26     阅读次数:     字体:【
作者:响水日报 来源:响水日报 更新时间:2021-04-26

尊敬的广大医保参保人: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是医保制度可持续运行的生命线,关系到我们每一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不容任何人侵犯。近日,国务院公布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专门的行政法规,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作为医保参保人,我们应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为行为准绳,树立法制观念,增强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抵制欺诈骗保行为。

我们是医保基金的重要参与者、监督者、保障者和受益者,享受医保待遇是我们的合法权利,维护医保基金使用安全,更是我们每一位参保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此,向广大参保人发出以下倡议:

1.不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2.不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3.不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4.不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或者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有关资料及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让我们携起手来,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珍惜医保权益,维护基金安全,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欺诈骗保行为,使用好、维护好“治病救命钱”。



响水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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