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医保政策解读: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和家庭门诊共济篇
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
(一)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生育保险支付后个人负担的产前检查费用和生育医疗费用。
(二)支付在本省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其中,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范围见附件),并符合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管理相关规定。
(三)支付在本省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管理的非免疫规划疫苗费用。
(四)缴纳参保人员本人参加本省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参保缴费、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缴费年限不足时的一次性趸交职工医保费,以及参保人员家庭成员参加本省城乡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五)购买本省及设区市政府指导的、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
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国家要求由省统一调整,全省统一执行。
附件
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的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范围
1.口罩、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2.血压计
3.血糖测试仪、血糖试纸、一次性使用末梢采血针、笔式注射针
4.体温计
5.酒精消毒液、棉球、片,碘消毒液、棉球、片,棉签
6.创可贴
二、为什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有钱,有时无法共济给家人?
原因一:职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前提条件是:一是共济的家庭成员仅限于父母、配偶和子女,不包含配偶的父母或其他亲属。二是共济的家庭成员必须都参加了基本医保。
原因二:亲情账户≠共济账户
亲情账户绑定: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选择在线办理→点击“亲情账户”→注册后→点击“亲情账户”→按要求逐步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
共济账户绑定:打开“江苏医保云”APP→选择"我要办"→点击“家庭共济”→选择"共济账户绑定"→按要求逐步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
原因三:参保不在省内城市,不能绑定“共济关系”。
只有在省内参保的直系亲属间,才能共济医保个人账户。
友情提醒:
一是只有职工医保将个人账户资金共济给家庭成员。
二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
三是被绑定的亲属到全国范围内定点医院看病就医使用本人医保码或医保卡结算时,系统自动完成共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