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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21年“中国好人”候选人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1-03-29     阅读次数:     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响水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1-03-29

近年来,响水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按照中央和省市文明委的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挖掘响水丰富的人文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常态化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评选工作,好人好事不断涌现。

近期,我县又涌现出一位典型人物,拟推荐申报“中国好人”。现将事迹公示如下:

刘洪柱,196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响水县水务局海堤堤防管理所会计。1984年,刘洪柱从部队转业,被安排在黄海边上的响水县海堤堤防管理所工作。面对恶劣的环境、艰苦的条件,他坚决服从组织安排,用坚持和忍耐,几十年如一日守护着堤防和闸站,守护着全县数十万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00年“8·30”水灾期间,他含泪告别刚做完心脏手术的儿子,连续7天7夜坚守工作岗位,抢险排涝、转移群众;2012年“达维”台风和“8·10”强降雨两个自然灾害相继来袭,他不顾伤痛,在没有食物补给的情况下,在大堤上坚守三天两夜,直至潮水退去才回到医院处理伤口;2020年11月,他巡堤时发现,闸门落闸关闭不严实,只身跳进刺骨寒冷的海水中,并潜入水底,凭借双手摸索清除了闸门下的石块,消除了安全隐患。37年来,刘洪柱以所为家,视闸站和海堤为第二生命,坚持每天骑行巡堤,先后穿坏了100余双雨靴,骑坏了12辆自行车、4辆摩托车,累计巡堤路程近40万公里,相当于绕了地球近9圈。新华社、学习强国江苏平台、盐阜大众报等媒体刊发了他的先进事迹。2020年12月,他被省文明委评为敬业奉献类“江苏好人”。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9日—4月2日。

公示期间若有不同意见,可致电响水县文明办0515-86884942,或将意见发送至邮箱xsxwmb@126.com。




响水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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