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少特困供养人员因病、因意外伤害住院期间的护理困难,确保特困对象在住院期间能得到妥善照顾,县民政局全面实施特困供养人员失能(智)护理保险,织密扎牢特困供养人员安全保障网。
该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特困供养对象住院护理保险的服务主体,为全县2000余名特困供养人员购买失能(智)护理保险,切实解决特困供养人员住院医疗期间生活失能照料护理难题。对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对象因年老、疾病、伤残导致失能(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护理的,由承保公司支付其护理费用,因意外或责任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入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治疗的,给予住院护理补贴赔付。该局还通过宣传折页、新媒体、电子滚动屏等媒介及时发布护理保险政策内容,让更多的住院特困供养人员切实得到优质的护理服务,实现特困人员“医有所护”,努力提高特困人员获得感、幸福感。
该局将加大护理保险实施范围和理赔政策及程序的宣传力度,让特困供养人员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持续提升特困供养人员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