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军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交会和过渡时期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深化改革努力创新,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坚持城乡规划顶层设计,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发展空间格局。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思想,推动特色小城镇建设;坚持农村农业优先发展,补齐乡村基础设施和民生问题短板;建立城乡融合的要素有序流动机制,深化农村土地集体产权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改革,优化配置农村土地和劳动资源;引进商业资本扶持农业,增强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建立创新创业激励机制,推动实现人才、资本、技术、土地等要素在城乡之间深度融合。
推进产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乡村产业兴旺。深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农村电商,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大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转变运营思路,由党委、政府牵头,建立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村庄品牌化引领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精致乡村。与国家“一村一品”项目相结合,以乡村特色产业为依托,以乡村环境打造和景区化建设为抓手,打造涵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全方位的品牌建设体系,以高质量产品输出、高品质文化输出和精致化环境营造,全面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最大化开发乡村潜力,树立新时代精致乡村新内涵。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设魅力乡村。加强乡村文化建设,重塑中国人的根与魂,实现文化与人才双丰收;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现产业与生态的双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因地制宜推动庭院改造,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
推进治理体系的有机衔接,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着力点,健全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提升村级组织的治理效能。全面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的基础作用、法治建设的保障作用和道德建设的教化作用,打造“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键在于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长效机制,加强减贫法治建设。建立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和保障机制,使城乡和区域均等化程度不断提升,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责任体制、经费保障机制、资源相对均衡配置机制以及监测评估机制。同时完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制度,大力提高多种帮扶措施的协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