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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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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1-0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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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响水日报 更新时间:2021-01-07 |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安排,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于2020年1月5日正式启动,对县发改委、工信局、行政审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局、水务局、文广旅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委、公安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法院、财政局、人社局、招商项目中心,响水县税务局、气象局、供电公司、响水生态环境局等23家部门单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现将巡察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1年1月5日至2月上旬。 二、巡察内容 重点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市县相关文件规定开展巡察。巡察监督的重点内容为“六个是否”:1.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不力,搞变通、打折扣,自行其是等问题;2.是否存在担当精神不足、责任意识不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办事拖沓、推诿扯皮等问题;3.是否存在黑恶势力嚣张,缺乏公平秩序,特别是营商环境领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等问题;4.是否存在服务态度恶劣,服务意识欠缺,不主动、不热情,“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5.是否存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力,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6.是否存在小鬼难缠、小官蝇贪,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设租寻租、利益输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三、分组情况 第一巡察小组巡察县发改委。 第二巡察小组巡察县工信局、商务局、司法局、人民法院、响水生态环境局。 第三巡察小组巡察县水务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响水县供电公司。 第四巡察小组巡察县住建局、应急管理局、财政局、人社局、响水县气象局。 第五巡察小组巡察县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科技局、响水县税务局。 第六巡察小组巡察县公安局、文广旅局、农业农村局、招商项目中心。 四、反映渠道 信访联系电话:18361100125,受理时间:8:30-18:00(工作日期间)。电子邮箱:18361100125@139.com。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6883291)。 特此公告。
中共响水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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